本年度開始資訊能力測驗分為「電腦應用能力」及「電腦軟體能力」兩類,同學可擇一類別測考,不可跨類測考,詳情請見資訊能力測驗實施辦法。
測驗科目如下:
「電腦應用能力」(原有題庫):
學科:計算機概論、文書編輯、電子試算表、簡報軟體、網際網路概論
術科:文書編輯、電子試算表、簡報軟體
「電腦軟體能力」:
學科:Linux系統管理、Linux網路管理
術科:程式設計
測驗科目如下:
「電腦應用能力」(原有題庫):
學科:計算機概論、文書編輯、電子試算表、簡報軟體、網際網路概論
術科:文書編輯、電子試算表、簡報軟體
「電腦軟體能力」:
學科:Linux系統管理、Linux網路管理
術科:程式設計
- 受測學生需分別通過同一類別的「學科」及「術科」兩項測驗,且其及格標準分別應達總分70分(含)以上。
- 「電腦應用能力」類別下,學科測驗包含計算機概論、文書編輯、電子試算表、簡報軟體、網際網路概論五項科目;術科測驗包含文書編輯、電子試算表、簡報軟體三項科目,術科測驗採實際軟體操作方式進行。學科、術科測驗之受測學生成績達及格標準者,即表示分別通過該類別之學科、術科測驗。
- 「電腦軟體能力」類別下,學科測驗包含Linux系統管理、Linux網路管理兩項科目;術科測驗包含程式設計一項科目,術科測驗採實際軟體操作方式。學科、術科測驗之受測學生成績達及格標準者,即表示分別通過該類別之學科、術科測驗。
- 未通過檢定之學生得在下次測驗時段公布時,自行上網預約測驗時段,並在預約時段自行前往指定的電腦教室完成報到手續後開始進行。(註:自行預約測驗第二次開始,酌收200元報名費)
其它相關應試消息及抵免資格,請見資訊能力測驗網站: